我認為最高法院需要重新架構,但不是你想的那樣。 在過去的七年中,政府反覆違反法律和憲法。 這些違規行為花了幾年才進入最高法院並被推翻。 需要有一個機制,讓公眾而不是政府能夠加速提起和審理最高法院的案件。